今年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正式实施4周年。日前,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祥荣里小区308楼全体业主反映:2023年4月12日,其享有的个人物权遭路北区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侵犯。虽然他们多次与当地政府沟通,但两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和彻底纠正。
街道兴师动众强拆,业主据理力争维权
2023年4月12日上午,路北区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主要领导携城管、派出所民警和民工150多人,动用大型机械设备,强拆了祥荣里308号楼10户居民的楼前小院,总面积达720平方米,院内附属物被拆除、拉走。
后来,这块地被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统一绿化种草。对此,双方各执一词。业主们认为,这块地属于个人物权,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保护,政府无权强拆;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党工委、办事处则认为,这块地属于公共绿地,任何居民不能“私搭乱建”,必须强拆并统一绿化。双方围绕着这块地的物权归属问题展开了长达两年的对峙。居民拉来砂石料等建材后,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就派执法队伍前来干预、阻止,这样的情况已发生了数次。
记者深入调研采访,居民出示相关证据
在接到上述业主的情况反映后,本网派记者深入唐山市路北区祥荣里小区调查采访。
据业主介绍,祥荣里小区308楼是唐山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、2000年12月31日竣工的一楼连排别墅,分上下两层,带地下室和楼前小院,共住10户业主。10户业主主张,路北区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无权强拆其楼前小院。记者要求提供证据,业主向记者提供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证》《唐山市房产分层分户图》和某房地产开发商加盖公章的《证明》。
业主所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》显示,308楼权利类型为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”。
一份由唐山市房产测绘队和唐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30日签章的《唐山市房产分层分户图》原始数据显示:308号连排别墅每户的产权面积为198.61平方米,分上下两层;由北向南分房后、房屋和房前三段标识了3个数据,分别为3米、9米和6米。经实际测量,东西向为12米。每户占地总面积为216平方米。
2023年5月22日,由唐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《证明》显示:“祥荣里小区308楼二层商住房,与其它住宅楼房有所不同,设计标准为商住两用,以楼南墙向南延伸6米长,东西以每户隔墙中线为准,作为每户小院商业用地,归每户业主自行维护建设(除永久性封闭住房)……”
依此判断,业主享有上述用地使用权和房屋及构筑物所有权这两项权利;享有每户72平方米小院的使用权和维护权;居民主张维护其私人物权有一定的合法性、合理性;怀疑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公权侵占其私权有一定的理由。
街道干部出尔反尔,小区业主提供录音
记者在调查采访过程中,上述业主还向本网提供了相应的说法和录音录像证据。
据业主介绍,2023年4月12日上午,在强拆现场,路北区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一位主要领导曾向全体业主公开作出口头承诺:“如果房屋开发商出示证明,证明小院用地属于你们,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办事处给你们恢复好!”
按这位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领导干部的提示,业主们马上找到唐山市某房地产公司。但等开发商给他们开出上述《证明》后,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却不认可,并以开发商开假证明要其负责任的口吻发出口头威胁。业主说,他们已拿到了当时的电话录音,作为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干部威胁开发商的证据。
另据反映,翔云街道办事处为证明这次强拆行为的“合理性”,还找到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北区分局出具红头文件。2024年5月28日,该局出具了涉及祥荣里小区的城市整体规划,指出“308楼前的小院为公共绿地,应统一绿化”。随后,街道办事处干部把这份文件张贴在业主所在小区的公开栏中,以示告知。业主们认为,在没与其见面沟通的前提下,“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北区分局是按图所骥、缘木求鱼,在给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的强拆行为撑腰打气,从而更加重了当事人对政府不依法行政的不满情绪,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。”因此,他们曾几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写信反映此事。
法律人士认为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应依法行政
因对本次强拆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让步,上述业主曾找到多名律师、多次进行法律咨询。有律师认为,此次强拆行为可能涉嫌实施主体违法、程序违法和手段违法。
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,强拆过程中,路北区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擅自动用辖区派出所民警介入,涉嫌实施主体违法。公安部早有禁令,严禁任何行政单位、任何行政部门、任何公务人员调动任何警力从事与警务工作无关的活动;任何公安机关、任何公安部门和任何民警不得介入强拆行动。
这位律师还分析说,作为此次强拆的主体,路北区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在未向上述业主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和告知书的情况下,即动用干部、城管、民警和民工从事强拆活动;从2023年4月12日发动强拆行动,至2024年5月28日才拿到自规行政部门的文件再告知业主,时间已过去一年多,这属于“马后炮”,均涉嫌构成执法程序违法。
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,此次强拆形成既定事实后,开发商在未受业主任何强迫的情况下,自愿为业主出具真实且符合实际的书面证明后,路北区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主要领导对盖有公章的《证明》认定为造假,且以语言威胁的方式恐吓开发商。其行为已涉嫌实施手段违法。
法律人士还提出,此次强拆行为已涉嫌僭越国家“上位法”。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07条规定,“国家、集体、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。”路北区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以“公共绿地需要统一绿化”为由,强拆10户业主共计720平方米的楼前小院后“种草栽花”,不仅涉嫌侵犯了业主个人的物权,而且涉嫌僭越了国家的“上位法”。
另有文件规定,有八类建筑物不属于违法建筑,其中包括“2008年之前建造或翻建的建筑”“买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”。很显然,路北区祥荣里308楼业主的楼前小院内及地上附属物均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况,应当予以尊重,不应被强拆。
据业主反映,此次强拆,给上述10户业主共计造成70多万元的财产损失,家均损失7万余元。
本网认为,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依法行政,建设法治型政府、法治型社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应有之义,是党和人民对各级行政机关和所有公务员的基本要求。各级政府,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。要明确“权为民所用,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”的政治责任,本着维护社会稳定大局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与人民群众打交道。
对此,唐山市人民政府和路北区人民政府应该对翔云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这次违法强拆行为予以纠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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